使用檢驗試劑的工作程序:
一、各專業組長組成試劑管理小組,協助科主任規范試劑管理過程中各個環節。并指定專人做好試劑的登記入庫、出庫、清點盤存、保管、報廢等工作,做到賬冊實物相符。
二、請購試劑必須填寫請購單,科主任審查簽字,然后交設備科統一采購。
三、各專業組長要按實際用量,以保證檢驗質量和節約開支為原則,有計劃地請購試劑,以免造成試劑的無故浪費。
四、試劑進貨要做到來源渠道正規、貨物優質、有批準文號、生產日期及供貨單位加蓋紅印的《經營許可證》、《生產許可證》、《注冊證》復印件和法人委托書及業務員的身份證明。以上資料統一由設備科專人登記保管。
五、驗收試劑時,須核對規格、批號、數量,批準文號。發現試劑盒破損、試劑溢出及過期試劑一律給予退回。驗收人須在發票上簽字,并在《試劑驗收登記》上詳細記錄,然后將發票交主任復審。
六、更換試劑品牌應向科主任說明理由,由科主任上報設備科,經招標、論證擇優選用。
七、自配試劑必須經過質量檢測或比對后方可使用。試劑標簽清楚,整齊,標簽上要寫明試劑名稱、濃度、配制日期,配制人、有效期等,特殊保存要注明。
八、各專業組長要做好試劑的請購、使用和保存工作,每月底要檢查庫存試劑,防止變質、過期和浪費,并及時請購,以保證日常工作。
九、不定期的召開試劑管理小組會議,對近期檢驗試劑使用中的問題進行討論解決,屬試劑質量問題應及時反饋給設備科,或及時與廠家溝通解決,必要時更換試劑品牌。